人的天性本身是多么统一和完整,多么尊严呵!我们的思维并非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向和倾向而以自身为基础;人并不是由两个独立并存的部分组成的,人是绝对统一体。我们的全部思维都以我们的意向本身为根据;一个人的倾向如何,他的认识也就如何。只有在我们尚未认识到这种强制时,这意向才会迫使我们采取某种思维方式;一俟我们认识了这种强制,它就消失不见了,这时按照意向形成我们的思维方式的就不再是意向了,而是我们自己。
但是,我应该睁开眼睛,应该彻底认识我自己,应该懂得那种强制,这就是我的使命。因此我应该形成,并且在这种前提下也必然会形成我的思维方式本身。这样,我就会完全独立,自我完成。我的一切其他思维和全部生活的最初源泉,那个产生一切在我、为我与由我而可能存在的东西的渊源,即我的精神的最内在的精神,并不是异己的精神,相反地,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它完全是由我自己创造的。我完全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我也许可以盲目地听从我的精神天性的意向。但我不愿成为天然的产物,而愿成为我自己的产物;现在我已经成为这样的产物,因为我愿意这样。我也许可以作漫无止境的琐屑分析,使我的精神的自然观点成为晦暗可疑的。但我自由地信赖这种观点,因为我愿意信赖它。我现在所持的思维方式,是我经过考虑,有意从其他一切可能的思维方式中遴选出来的,因为我认为这种思维方式是唯一符合于我的尊严、我的使命的思维方式。我自由地、自觉地使我自己回到了我的天性也曾经让我依赖的立脚点。我所接受的东西也正是我的天性所宣称的东西;但是,我之所以接受它,并不是因为我非这样不可,相反地,我之所以信仰它,是因为我愿意信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