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从“共相”上看来,万物毕同。(1)(5)(6)(12)
第三,论知识(2)(7)(10)(11)(18)
第四,论名(4)(19)(20)
五、第一,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惠施也曾有此说,但公孙龙一般人的说法更为奥妙。(21)条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一条可引《墨子·经下》来参证。《经·下》说:
非半弗 则不动,说在端。《经说》曰: 半,进前取也。前则中无为半,犹端也。前后取,则端中也。 必半,毋与非半,不可 也。
这都是说中分一线,又中分剩下的一半,又中分一半的一半,……如此做去,终不能分完。分到“中无为半”的时候,还有一“点”在,故说“前则中无为半,犹端也”。若前后可取,则是“点”在是间,还可分析。故说“前后取,则端中也”。司马彪注《天下篇》云:“若其可析,则常有两;
若其不可析,其一常在。”与《经说下》所说正合。《列子·仲尼篇》直说是“物不尽”。魏牟解说道:“尽物者常有。”这是说,若要割断一物(例如一线),先须经过这线的一半,又须过一半的一半,以此递进,虽到极小的一点,终有余剩,不到绝对的零点。因此可见一切空间的分割区别,都非实有,实有的空间是无穷无尽,不可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