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法通则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了三种区分: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根据本条的规定, 广告涉及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的, 根据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 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1) 在广告中使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 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2) 在广告中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 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此外, 在广告中涉及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权利时, 根据本条规定, 也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