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载宋制:大后、皇后入庙,服袿(左衤右属)大衣,谓之袆衣。公、特进、列侯夫人,卿、校世妇,二千石命妇年长者,入庙佐祭,皂绢上下;助蚕则青绢上下。自皇后至命妇二千石,皆以蚕衣为朝服。
齐、梁以后并同。即《续汉志》所云深衣制,徐广所云单衣也。其不殊衣裳,古今无异。然古乐府《陌上桑》曰:缃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襦与裳不相连者也。繁钦《定情诗》曰:何以合欢欣?纨素三条裾。
《西河记》:西河无蚕桑,妇女著碧缬裙,加细布裳。
《东观记》:鲍宣之妻,悉归侍御,更著短布裳。又云:王良为司徒,妻布裙徒跣。此皆别言裙裳,可知衣裳之殊矣。然则汉时妇人朝祭之服,制同深衣,燕闲之服,衣裳自殊,亦犹丈夫以袍、单衣为礼服,而其便服雅尚裙襦。
《通典》载后周命妇服制云:诸命秩之服曰公服,盖即制本深衣,不殊衣裳者也。又云:其余裳服曰私衣,盖即衣裙异著者也。”然则以袍衫为外服,妇人且较早于丈夫矣。
去衣裳而又短其袍,是为袴褶之服,其实即与襦袴无异矣。
《宋书·礼志》云:“袴褶之制,未详所起,近代车驾亲戎,中外戒严之服。”
《急就篇》注云:“褶,谓重衣之最在上者也。其形若袍,短身而广袖。一曰左衽之袍也。”案即戎行役若服劳者,必以短衣为便,今古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