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个人获得了对他来说是本身被要求的某物,他并没有把这种获取作为一个目标来追寻时,我们就说,这个被要求的某物降临到他身上。类似地,当一个人获得了对他来说是本身未被要求的某物,他也没有把这种获取作为一个中介目标来追寻时,我们将说这个某物降临到他身上。
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合适地说,降临或者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某个事情是“被要求的”呢?英文中“被要求的”(wanted)一词有很多的意义,因此必须非常小心地使用。有时,这个词意味着“欲求的”,有时又意味着“需要的”,有时则意味着“希望的”。当被要求的事情是行动的一个目标时,与“被要求的”最为接近的等义词是“欲求的”。也许,对一个人发生的并且满足我们关于本身被要求的解释的事情,最好称之为“受欢迎的”。它们是我们“高兴地接受”或“愉快地获取”的东西。经常地,我们只称它们为“好的”。当我在这里称它们为“被要求的”时,这一语词与“未被要求的”这个语词恰成对比,后一语词确实可以正确地用来表示那些被拒绝的东西,这些东西会降临或者发生在某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