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的分散投资与巴菲特的集中投资都是特定资金性质下的正确方式,我们不能绝对地否定其中一种方式。一般而言,如果投资绩效的评价期限比较短,资金管理者面临的客户压力比较大,则应该以分散为主;如果投资绩效的评价期限比较长,资金管理者面临的客户压力比较小,则应该以集中投资为主。另外,林奇自己也强调分散是集中前提下的分散,而集中是在分散基础上的集中。林奇的投资虽然数目众多,但基本都是股票,而巴菲特的股票投资虽然比较集中,但是仍然不是单持有一两只股票,并且他还投资了债券和贵金属,以及外汇。
林奇的投资主要集中于股票上,但是在股票范畴内的投资却相对分散。这种集中前提下的分散,按照林奇的话来讲是为了降低股市下跌导致的风险。他采用的分散并不是仅仅多持有几只股票,而是投资不同类型的股票。前面已经提到林奇通常采用的是六分法,就是将公司或者说股票分为低速成长型、稳定成长型、高速成长型、周期型、起死回生型、资产隐蔽型六种。他认为这六种股票代表了不同的风险水平和收益水平组合,通过将投资分散于这些股票,可以构造一个收益客观和风险可控的投资组合。但是,林奇的这种分散除了相对集中于股票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前提,那就是买入任何股票之前,都应该仔细完成必要的研究工作,并且在恰当的价格进场买入,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否则,由于持股过多而导致顾及不暇,使得大多数股票都是匆忙买入,那反而增加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