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满怀如此这般的担忧,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初期,大部分帝国等级明确地停止了信仰争执,排除了世俗邦君和教会诸侯之间的隔阂,谋求结成同盟,联合行动。等级邦国的结盟或联合,也是德意志邦国重新整合的重要表现。
3.等级邦国的结盟或联合
最初,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缔结以后,三位教会选帝侯率先于1651年缔结同盟,即所谓的“选侯同盟”,目的是共同对付勃兰登堡选帝侯不断增长的攻势。勃兰登堡是三十年战争受害严重的地区,为此,在结束战争的谈判中,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Friedrich Wilhelm,1620—1688,1640—1688年在位)努力争取补偿,并争取到了后波美拉尼亚、哈尔伯施塔特和明登等地,还得到了马格德堡的继承资格。然而,这些地区并没有使选帝侯感到满足,他还想在北方得到前波美拉尼亚,在西方得到于利希-克雷弗贝格的部分遗产,在东方使普鲁士摆脱波兰的庸役。其中,特别是在西方,勃兰登堡选帝侯已经开始动用武力。因此,“选侯同盟”得到普法尔茨选侯区和上莱茵帝国行政区的加入而成为超越区域的诸侯联合。
紧接着,1652年出现了“希尔德斯海姆同盟”(Hildesheimer Allianz)。这是以韦尔夫家族(Welfen)诸侯为首的新教派诸侯同盟。参与者包括不伦瑞克-吕内堡(Braunschweig-Lüneburg)公爵、黑森卡塞尔(Hessen-Kassel)伯爵、帕德博恩(Paderborn)天主教主教,以及作为不来梅和维尔登领主的瑞典国王。该同盟的目的原本是以新教派的立场,对抗以皇帝为首的天主教诸侯在帝国中的优势,但是,因为帕德博恩教区的参与,它实际上是一个超越教派的、以限制哈布斯堡皇族势力为目的的同盟。在战后的第一届帝国议会上,“希尔德斯海姆同盟”是皇帝费迪南德三世的最强硬的反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