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切实提高中部崛起区域政策的实施效果
国家层面要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体系。一是要以立法的形式推进落实《促进中部崛起规划》。在区域管理立法框架下落实区域政策。确保区域政策的实施取得实效;二是国家区域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要体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中部地区地处我国内陆腹地,经济区位、经济结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不同省份的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发展特点等又具有鲜明的差异性,因此,要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国家支持政策。要进一步细化《促进中部崛起规划》,切实推进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尽快形成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