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子明笑了笑,眼神落寞:“好朋友算不上,只能算是冤家。我认识他时尚且年轻,他性格古怪,我行为乖张,两人自然好不到哪儿去。常常一见面就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然后他拿钱出来,我们俩一同去找好吃的,然后下次见面再打……两人相互看对方不顺眼,但一有事他第一个上来帮我……就是那种见了烦,不见了想……你说是好朋友,还是仇人?”
原来只要不问起他的名字,他还算是正常。
拐子明沉默了一阵,又苦笑道:“你不懂。”
公蛎忽然很想跟人说一说胖头的事儿,低声道:“我懂。有那么一个人,我从来不觉得他重要,随便吆喝他,不高兴便拿他撒气,赶他不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但不管我做什么,他永远无条件支持我……可是几天前,他出了意外……这时候我才觉得,他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
他抬起眼睛,像个迷路的孩子。拐子明却哈哈大笑,道:“不错不错,这么说我们也算是同病相怜,不过你这个比较无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什么趣味?还是我同老虬,打打闹闹才好玩。”
公蛎有些不服气,道:“胖头才好玩呢,我们一同去看野狗打架,他支持瘦弱的那只……”话一出口,公蛎觉得有些幼稚,忙打住不说。但见拐子明饶有兴趣,便继续道:“他非要支持瘦弱的那只,我自然支持强壮的那只,然后我便将他一个月的工钱全部给赢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