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为此辩解。
约翰·罗尔斯
1995年12月
节选自[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平装本导论,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万俊人译。
[1] 我当感谢几位帮助我成就这篇导论的人士:佩西·勒宁与我就如何撰写本篇导论进行了多次讨论,并帮我几次校改开篇;诺曼·丹尼尔斯与我就稳定性在政治自由主义的作用问题做了多次富有启发的谈话;艾林·凯丽、T.M.斯坎伦和丹尼斯·汤普逊给予我许多极有价值的建议,对此我都高兴地接受之;最后还有伯顿·决本,我与他有过多次长时间的谈话,并从他对如何组织和改进最后文本定稿的不胜枚举的思考与批评中,获益良丰。没有他们以及稍后我还要提到的其他人士的帮助和努力,我是难以完成这篇导论的。
[2] 我之所以用黑体字标示“公平正义”这一短语,是因为它是一种特殊的正义解释的恰当名称,而且人们总是这样来理解它。我将用学说这一术语来表示各种完备性的观点,用观念这一术语来表示一种政治观念及其组成部分,诸如,作为公民的个人观念。理念这一术语则被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术语来加以使用,它可以根据上下文指这两个词的任何一个。凡参考《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书,均以括弧标明第几讲、第几节或页码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