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对这个问题说得有点激昂时,斯潘洛先生一直含笑听着,接着就像对待前面那个问题那样,跟我辩论起来。他说,这到底是什么问题呢?这只是一个感觉问题。如果公众觉得他们的遗嘱保存得很安全,认为这个机构的工作无须改善。那什么人会觉得不好呢?没有人。什么人会觉得好呢?所有那些拿干薪的人。很好。这一来,好占了优势啦。这个制度也许并不完美,可是世上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的。不过他反对的,是硬往中间插楔子。保证遗嘱验证法院的现状,国家光荣,在遗嘱验证法院里插上个楔子,国家就不光荣。他认为,君子之道,随遇而安。他毫不怀疑,在我们这一代,遗嘱验证法院一直会这样下去。对这一点,我自己虽然很怀疑,但我尊重他的意见。不过现在我发现,他说对了。因为遗嘱验证法院不仅一直保留到现在,而且十八年前,国会曾有过一个很大的报告(不很情愿),把我提的这些意见全都一一详细列入,而且说,能容纳的遗嘱储存量,只够再放两年半时间。从那时起,保存的遗嘱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是丢掉很多了呢,还是不时卖一些给卖奶油的铺子了,我不得而知。高兴的是,我的遗嘱不在那儿,我希望我的遗嘱别存在那儿,至少一时别去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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