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纯粹是内发的,它的产生不是由于事物,而是由于不受环境拘束的个人举止所产生的观念、思想与态度。除了圣人之外,没有人能随时感到快乐。作家萧伯纳曾说道:“如果我们感到可怜,很可能会一直感到可怜。”对于烦恼、小挫折,我们很可能习惯性地反应出暴躁、不满、懊悔与不安,这样的反应我们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种不快反应的产生,大部分是由于我们把它解释为“对自尊的打击”等原因。司机没有必要冲着我们按喇叭,我们讲话时某位人士没注意听甚至插嘴打断我们,认为某人会帮助我们而事实竟不然。甚至个人对于事情的解释,结果也会伤了我们的自尊;我们要搭的公共汽车竟然迟开;我们计划要郊游,结果下起雨来;我们急着赶搭飞机,结果交通阻塞。这样我们的反应是生气、懊悔、自怜或换句话说——郁郁寡欢。
让外在的事情任意支配你的感觉与反应;就会成为生活的奴隶,每当事情或环境发信号给你“恼怒”、“不舒服”、“感觉不快乐”,你就迅速地听从命令。为什么要让别人的行动左右你的情绪呢?
养成快乐的习惯,你就可以成为情绪的主人而不是奴隶,快乐的习惯可使一个人不受外在情况的支配。遇到悲哀的情景与逆境,只要我们不在不幸事件之上再加入自怜、懊悔与不顺的情绪,那么我们纵使不会感到完全快乐,也能多少感觉到一些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