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一状况,厉以宁教授从外部竞争和内部发展两方面分析了乡镇企业的处境,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现实情况不容忽视,这就是: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国有企业、城市“大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刚刚开始,尚还缺乏活力,因此作为同乡镇企业竞争的对手,它们是弱者而不是强者;正是在同这样的对手竞争时,乡镇企业才显现出自己的长处,才有机会获得较多的利润。但是,一旦国有企业、城市“大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开展起来,活力很快就会增强,加上本来实力就比较雄厚,超越对手是很容易的。如果乡镇企业不再作深入一层的产权改革,怎能保住自己的优势,或者保证不会在市场竞争中失利呢?即使今天乡镇企业还能凭借自己略优于国有企业、城市“大集体”企业的长处而有所发展的话,这种好日子也是不会太长久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甚至外商独资企业也在较迅速地发展。它们的增长速度不可忽略。如果说乡镇企业过去依靠自己比较灵活的机制而不同于国有企业、城市“大集体”企业,那么中外合资、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机制比乡镇企业还要灵活;如果说乡镇企业过去一直依靠某种政策优惠而在市场上一显身手的话,那么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在政策优惠方面也不比乡镇企业差。乡镇企业再不狠下决心进行产权改革,根本无法与机制更为灵活的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相匹敌。还应当看到,中外合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的企业,这也是乡镇企业在与之竞争时的不利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