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人员接报的抢劫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真实发生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一些较为特殊的案例。一些人为谋取私利谎报被抢劫,他们或出于掩盖自己私吞公款公物的犯罪行为,或是为了逃避惩罚,抑或是逃避昂贵的税费。
这些人往往伪造现场,编造被抢劫的经过,可以说是几乎没有漏洞。更有甚者采取自伤自残的手段来获取探案人员的同情,试图愚弄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的人员,一定要抓住那些案发现场的可疑、反常现象,用较为客观的态度去证实、揭穿谎言,还原事情本来面目。做到真正的抢劫案果断侦破,造假的抢劫案敢于揭穿。
要判断抢劫案中确凿的案件性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侦查人员勘查现场的过程中,针对受害人的陈述被抢细节,与其家属、亲友和周围群众的陈述是否矛盾进行判断。分析作案时间、地点、手段、过程、作案人数、体貌特征、被抢财物数量等细节上的情况及案发后受害人是否有反常表现。以此来确定,报案人是否具有报假案的原因和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