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公告表明,该公司根据1928~1932年的年销售量测算,硫磺储量的估计寿命在25年以上;1928~1932年间平均收益为295.25万美元,相当于每股优先股股利要求的19.6倍。
这份募集公告虽然没有明说(当然也不可能明说),可是言外之意表明,如果未来硫磺销售价格不变,该公司至少25年内的年收益将会和过去差不多。事情果然会如此吗?
仔细研究发现,该公司过去的年收益主要来自两个矿区的生产经营,每个矿区各占大约一半销售额。
其中一个矿区的所有权完全属于该公司,并且是公司利润主要来源,可是到1933年时寿命已经不长了,募集公告中称之为“相当有限”,最多只不过能维持3年时间的开采。另一个矿区是租赁来的,总收益中除了要支付每吨1.06美元的矿区使用费外,还要把剩余利润中的70%以上,以租金的形式支付给对方。相比之下,即将租赁来的硫磺生产矿区,需要支付的矿区使用费大约相当于将来净收益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