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父亲秋寿南任职湖南湘潭县厘金局,秋瑾随母亲随往。而已经十九岁的秋瑾也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经媒人说合,父母作主,秋瑾于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五日(公元1896年5月17日),嫁给了湘潭城内大富商王黻臣之子王子芳为妻。
要按平常人家的婚姻标准,这本是一桩美满婚姻。王子芳家中巨富,且父亲已经为他买了个工部主事的官做,况且王子芳并非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而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青年。
但是,秋瑾却很不满意婚姻对自己的束缚,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那时仍旧是女孩难以逾越的鸿沟。
戊戌变法失败后,王子芳升为户部郎中,赴京任职,秋瑾同往,而这时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叫王灿芝。
在北京,秋瑾闻见官场种种污秽,买官、卖官、贪污、腐化,视百姓如草芥的官员到处都是,甚至连自己的丈夫也跟他们同流合污,这让秋瑾非常反感,并彻底对这个王朝失去了信心。
郁闷之余,秋瑾写下了《黄金台怀古》一诗:
“蓟州城筑燕王台,招士以财亦可哀!多少贤才成底事,黄金便可广招徕?”
不久,义和团运动兴起,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秋瑾与王子芳匆忙离京返湘避难。少年时,跟母亲所讲的亡国论调,再次在秋瑾的心中回响起来。难道中国真的成为了外国列强的奴隶之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