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朝廷所有的奏章都要先交由中书省处理,中书省整理之后再汇总给皇帝,实际上上交给皇帝之前,中书省的官员就已经提出了处理对策,一般情况下皇帝盖个章就行了,这显然太不集权了,因而朱元璋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正式设立通政司(全称为“通政使司”),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关防诸司出入公文,奏报四方章奏,实封建言,陈情申诉及军情声息、灾异等事”,看起来很多,实际上就一条,那就是越过中书省直接将所有奏章呈给皇帝。概括来讲,通政司总的职责是“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同时,这一机构的设立便侵夺了中书省原有的“关白”之权(“关白”一词出自《汉书·霍光金日磾传》中的“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天子”,指上级所拥有的下级必须向其汇报各项事务的权力)但是做到这一步,朱元璋还是不满意,因为通政司的设立只是侵夺了中书省的“关白”之权,而不是取代了中书省的“关白”之权,中书省依然拥有“关白”之权。于是,针对这一情况,朱元璋决定更进一步,在设立通政司的第二年,也就是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朱元璋正式下令有司以后不需要再向中书省汇报了,只需对皇帝负责即可,从而彻底废除了中书省的“关白”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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